高雄新市鎮整體開發公共工程系統規劃及綜合示範社區公共工程細部規劃設計

業主:

內政部營建署

本計畫範圍北迄186號縣道,南至高雄縣市界,西以橋頭都市計畫區為界,東至高速鐵路,面積約為2,161.37公頃包括高雄市楠梓區及高雄縣之橋頭、燕巢、岡山等三鄉鎮之部份行政轄區。其系統規劃內容有 : 交通運輸系統、整地及道路工程、排水及雨水下水道工程系統、自來水管線系統、污水下水道系統、污水處理廠、垃圾收集及焚化廠、機電工程系統(含電力、電信、公共空間照明、瓦斯)、共同管道系統及其他都市服務設施規劃(學校、公園、車站等),與上述公共工程建設成本分析及其財務計畫報告。而細部規劃設計參循系統規劃成果 ,進行綜合示範社區各項公共工程細部規劃設計。

專案

其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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